《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这一论述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思维,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主动应变识变求变的历史主动精神,指明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命题,即如何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政府与市场并非背反式的存在,而是在人民至上的价值原则中获得了统一,政府与市场共同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双轮驱动”。应当摒弃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思维,在目的一致、分工有别、相互补充、依法运行、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全面提高二者的运行水平,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更高水平的市场机制
在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市场的繁荣程度与生产力发展程度呈现正相关的互动态势,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孕育、发展与成熟的过程中,生产力对市场的强大决定性作用和市场对生产力的强大推动作用表现得尤为明显。进入21世纪后,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数字化、智能化、金融化叠加的特点,生产力发生了历史性变革,生产对劳动力的依赖转向对市场的依赖,高效率的商品流通、信息流动和人才流转是数字化生产的典型特征,这些都需要更高效的市场予以支撑。
从世界范围看,高效率的市场成为吸引优质资本的先决条件,世界市场中心在哪里,最优质的资本就在哪里。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新质生产力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关系。一方面,数字化生产要求在交换环节提升交换速度、交换效率以及降低交换成本。数字平台的出现加速了信息的传递与交流,使得买卖双方能够快速并直接地获取彼此信息,实现商品与服务的实时交换,大幅缩短了交易周期,加速了商品和服务的流通。在线交易、电子支付等数字化手段减少了交换的中间环节,在提高整体效率的同时,降低了交换成本。另一方面,在消费环节,不断创新的消费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多元、便捷且个性化的消费选择。在线商城、电商平台等在为消费者提供更广泛的商品和服务选择的同时,打破了消费的时空限制,使消费者能够随时随地购买所需的商品和服务。由此可见,在数字经济背景下,要打通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堵点,使数据、信息、资金等生产要素高效聚集并优化配置,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紧密协作和广泛连接,提升流通速度和流通效率,实现经济循环各环节的畅通。总之,发展新质生产力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了历史性交汇,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形成良性互补
“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生动概括,是改革发展的方向性要求。事实上,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政府的定位。“放得活”要求市场按照规律发挥作用,最大化地激发内生力与创造力;“管得住”要求政府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着眼进行规划设计,实现市场配置和社会发展效应上协调一致。这就要求在新的生产方式下构建政府与市场相互支撑的分工体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助力政府实现高效治理,同时保证政府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发挥关键作用。
首先,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实现行政效率的提升。现代政府的构建离不开五大关键手段:网络平台、电子政务、听证与问责制度、预算和决算的透明化及其评价制度化、政府接受多方有效监督的制度。政府要优化服务资源配置要件,实现现代政府运行的科学化、效率的最大化,加大网络政府与数字政府的建设力度。
其次,要保证政府部门行政的公开性、透明性和人民的参与性。政府部门要把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行政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项行政权力的职责范围、权力行使过程、行使结果以及政府的整个行政流程都应建立公开机制,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展示治理诚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为此,要加强对政府的公共性领域研究。
再次,把握好现代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两个维度。一是多样化体制的协同治理关系。国家和政府承担的责任,可以越来越多地交由市场或社会组织承担,在宏观规范与调控中,政府通过与各平等主体良性合作来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二是多元化主体的全面治理关系。根据不同领域的发展需要,政府适度放权激发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活力,给予其参与治理的机会和空间;在多元治理中与市场构建一种新型有序的合作关系。
最后,依法行政是现代政府的标志。要解决权力边界与法治的关系,克服行政过程中的人治因素、偏离法治轨道的行为和盲目尊崇习俗经验等任意性与主观性行为,在法律层面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在法治框架内营造透明的行政氛围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坚持人民至上是政府与市场共同的价值原则
从改革逻辑上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发展围绕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发展思想展开,旨在更好地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从本质上看,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政府与市场都为实现人民利益而存在。
首先,政府功能不断优化,其根本性的目标指向在于人民真正得到实惠、人民生活切实得到改善。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政府在运行机制上既要当好“裁判员”,还要当好“消防员”和“服务员”,从人民利益的立场出发,对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顶层设计、“制度供给”,在综合考量“两个大局”的基础上提供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力求做到确保改革正确方向不偏离,促进市场运行规范化。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政府从人的全面发展维度出发,不能以GDP的增长考核市场的繁荣程度,而是要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作为考核指标,力求不断提高政府的治理质量。
其次,深化政府的执政体系创新。要将最有效地激活政治优势、最大化地盘活社会资源与最大化地实现为人民服务相统一。因此,正确处理好传统政治资源的运用与新时代下再开发再创新的关系,将成为政府执政体系创新的关键。这些传统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公众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高度认可、人民对党的绝对信任和拥护等社会公信力。将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化为社会的内驱力、原动力和创新力,需要利用新技术构筑资源整合的制度平台,不断实现政治优势的再创新与再转化,提高政治资源为人民服务的效率。
最后,以实现人民利益检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败。马克思主义从具体的人的现实利益出发,构筑起唯物史观的宏大叙事。尊重和发展人民利益原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与利益诉求是人类实践活动不断发展的动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人民利益的实现程度理应成为改革成功与否的最终检验标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的过程中,发展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是与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同步进行的事业。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实力的不断强大,人民的利益需求也在持续增加和变化。因此,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必须注重强化民生建设理念,根据人民利益需求变化趋势,持续更新和丰富民生建设的内涵。
〔作者王程系安徽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杨馨怡系安徽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重大理论问题研究”(22&ZD033)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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